遵义市第二中学是一所百年老校,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发展,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优秀在职教师50名。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选调。
二、选调职位:
选调在职教师50名,具体学科、名额如下: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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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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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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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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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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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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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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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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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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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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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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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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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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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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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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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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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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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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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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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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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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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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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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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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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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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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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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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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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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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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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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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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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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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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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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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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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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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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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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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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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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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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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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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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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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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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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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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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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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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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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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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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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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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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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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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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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保健医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且工作满5年以上,取得一级教师职务资格以上,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以上(选调保健医生只需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即可)。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应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 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受到相应处分处罚的;
4.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5. 工作 (任职)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 (不称职)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可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4年 7月 5日(星期 六)至 7月 6日(星期 日)上午9:00—下午4:30。
3、报名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852-8238933
4、报名所需材料:
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5、报名费:100元/人
6、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14年 7月12日(星期六)上午9:30至下午4:30;
2、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六、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笔试:
1、时间: 2014年7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相应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40%计入总成绩。
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选调学科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选调人员,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若选调人员未达到选调学科职位计划数3:1的,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二)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3、内容:
主要通过上课等形式进行,上完一篇完整的课文或章节。
4、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60%计入总成绩。
5、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
七、体检:
1、根据各学科职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选调人员对当场知晓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其它项目待知晓体检结果后,可由选调人员书面申请复查一次。
4、放弃体检或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核(审查)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选调人员自理)。
八、考察(审查):
1、考察(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审查)对象,考察(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审查)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审查)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核(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审查)合格的,按照选调名额确定选调人员,按国家相应政策办理调动手续,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十、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者取消录用。
(二)本次招聘的有关通知、公告信息在红花岗区基础教育网及学校网站发布。
(三)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责任自负。
十一、本《简章》由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